在外地判,执行地点由原审判决所在地的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分配,可以是原判地或者住所地。但在执行前需要办理转执执行手续。
【法律解析】
在我国,刑罚的执行和缓刑的宣告是有明确规定和程序的。对于在外地判处缓刑的,其缓刑的执行地点由原审判决所在地的法院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分配。一般来说,执行地点可以是罪犯原判决所在地或者住所地,但需要办理转执执行手续。具体来说,当犯罪嫌疑人在外地被判缓刑后,需要将判决书和缓刑决定书寄到原审判决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转执执行手续。这个手续需要缓刑犯及时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转执执行手续办理完毕后,此时缓刑犯的缓刑才会生效。在刑罚缓刑期间,缓刑犯需要遵守相应的监管规定和限制,如每月定期报到、遵守缓刑期间的限制令等。同时,如果缓刑犯在缓刑期间再次犯罪,原先判决的刑期将恢复执行。总之,在外地判缓刑后,缓刑执行地点由原审判决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分配,但需要办理转执执行手续。缓刑犯也需要遵守相应的监管规定和限制,并且务必避免再次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