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批捕后,案件返回公安机关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程序问题等原因。在此情况下,公安机关需要进一步搜集证据并进行补充侦查,同时,被告人也有权利对批捕决定提出异议。
【法律解析】
刑事案件批捕后,如果案件返回公安机关,通常是因为目前证据不足,无法支持指控或程序有误等原因,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搜集证据并进行补充侦查。这就需要公安机关重新调查,收集证据,搜集新的线索,提供更充分和有效的证据支持案件审理。同时,被告人也有权利对批准拘捕决定提出异议,并向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请求撤销或改变批捕决定。其他一些情况下,公安机关也会采取不起诉或撤销案件等其他方式,但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总之,案件返回公安机关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种,公安机关需要进一步搜集证据并进行补充侦查,被告人也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