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产品是指生产、销售商虚构自己或他人的名称、出产地、质量、规格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或经济赔偿。
【法律解析】
假冒伪劣产品是指生产、销售商虚构自己或他人的名称、出产地、质量、规格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可能对人身和财产带来巨大风险,并可能导致市场失序,扰乱社会秩序。我国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这种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明确了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是违法的。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济赔偿等行政处罚措施,缴获和销毁假冒伪劣产品。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消费者应该提高警惕,认真辨别商品的真伪和质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