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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挪用公款4000元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3-08-04 14:05:13

员工挪用公款4000元的,没有达到立案标准,可以自行追回欠款,给予开除公司的处罚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解析】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等;
3、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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