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帮助网络信息活动罪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销等帮助,使犯罪行为得以发生或继续发生的行为。涉及到刑事责任,最高可被判处七年和罚款。
【法律解析】
帮助网络信息活动罪是指通过为其他人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销等手段,使其能够实施或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导致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该罪名常见于领域,例如网络赌博、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帮助网络信息活动罪的刑事责任主体包括为他人开设网站、提供技术支持、发布虚假广告等相关行为的人员。这些人员都可能会面临刑事追究和判决。对于被认定为犯有帮助网络信息活动罪的人员,其刑事责任的轻重取决于其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扰乱社会秩序的影响。如果其行为对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造成了显著的威胁和损害,可能会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和罚款。总之,帮助网络信息活动罪是一种涉及到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我们应该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发展。同时,在开展网络信息活动时,我们也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正的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