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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公安通缉要经过检察院吗

发布时间:2023-08-11 15:58:51

很多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又害怕坐牢因此选择了逃跑,但是逃跑也是解决不了事情的,公安机关会进行追逃,特别是进行网上追逃是很有效的,那么网上追逃需要检察院审批吗?

【法律解析】

1、刑事拘留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
2、如果只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如果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要将相关资料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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