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假药是指未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销售、或者虽然已经批准上市销售但成分、性能、质量与批准文件不符的药品。这些药品可能是伪劣药品、仿制药冒充原研药、过期药物等,并且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
【法律解析】
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假药是指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销售的药品,或者虽然已经批准上市销售但成分、性能、质量与批准文件不符的药品。这些药品可能存在以下情况:1. 伪劣药品:指制假售假的假冒伪劣药品,以次充好。这些药品通常没有通过正规的质量检测和认证,可能成分有误、质量不合格或掺杂有害物质。2. 仿制药冒充原研药:仿制药是在原研药专利期满后依法生产的具有相同药效和安全性的药品,但是如果仿制药在包装、标签等方面冒充原研药,这就构成了假药。3. 过期药物:药品在保质期内使用是安全有效的,但药品一旦过期,其成分和性能可能会发生变化,对人体可能造成危害。出售过期药物也属于假药的范畴。假药的存在严重威胁着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国家对假药进行了严格的打击和管理。《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假药的制售等行为进行了明确禁止,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果需要具体了解相关法律条文和法规内容,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详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