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是一个法律术语,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那么,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要交钱了吗?
【法律分析】
一审后上诉是要交诉讼费的,这里的诉讼费实际上指的就是二审法院的上诉的费用。根据我们国家相关司法解释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多个原审被告分别上诉的情况,应当是由各个被告来分别的缴纳上诉费用,如果是多个原审被告共同上诉的,则只预交一份上诉费。上诉费用要付多少,需要根据一审案件的类型(有/无财产争议标的)确定。如果一审案件无财政争议,则上诉方应当按照一审案件的受理费缴纳上诉费。如果一审案件有财产争议标的,则上诉费需要根据上诉方的具体上诉请求来确定。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列名上诉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如果上诉方不服整个案件的判决,则应当按照一审案件受理费缴纳上诉费。如果上诉方不服一审判决的部分内容,则根据其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缴纳受理费。在提出上诉后,人民法院会送达上诉费用的缴费通知,通常上诉方应当按照缴费通知的要求缴纳上诉费用,如果上诉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但是在解决争议前,建议按缴费通知的要求执行,以免影响自身的上诉权利。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七条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