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存在谩骂警察,阻碍警察执行公务的情况,被拘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警察在调查取证时,公民应该予以支持,公然的侮辱、谩骂,阻止人民警察的工作,是需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
【法律分析】
阻碍警察执行职务,构成妨害执行公务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法律依据】
《》第九十一条【逮捕】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