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数额或情节才能构成犯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非法集资是不被允许的,这会扰乱国家的金融秩序,但是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向员工及家属等特定人员的集资是被允许的,就员工集资款是否合法、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集资的钱能要回来吗公司向员工及家属等特定人员的集资,目的是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系合法的借贷关系。但是如果明知单位员工及员工亲友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未予阻止,也可能转化为非法集资犯罪。一般来讲,公司向员工及家属等特定人员筹集资金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公司不能以该行为构成非法集资为由赖账。虽然法律允许公司向员工及家属等特定人员筹集资金,但也要警惕该等行为向非法集资犯罪转化的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
【法律依据】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