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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纪委负责人就《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1-07-13 16:24:09

公安部消防局纪委负责人就《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答记者问

  在《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以下简称《四个严禁》)颁布实施之际,公安部消防局纪委有关负责人就学习贯彻《四个严禁》精神有关问题,回答了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四个严禁》出台的背景?

  答: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个别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消防监督执法、人事工作、部队工程建设、财物管理等方面以权谋私,甚至收受钱物等问题。这些问题,虽然是极少数,但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公安消防部队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败坏了部队的风气,削弱了部队的战斗力。为进一步加强消防部队廉政建设,教育广大干部廉洁自律,部消防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当前人民群众和广大官兵反映强烈的消防执法、人事工作和部队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及财物分配等方面设置几条“高压线”,明确具体的令行禁止内容和触犯者将受到的严厉处罚标准,以坚决遏制违法违纪现象多发势头,纯洁部队风气,切实维护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特制定了《四个严禁》。在起草《四个严禁》的过程中,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先后征求了部消防局机关以及消防部队的意见,并征得了部纪委、部政治部的同意和支持。《四个严禁》的颁布施行,必将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反腐倡廉建设。

  问:请您谈谈出台《四个严禁》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意义:一是警示部队,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公正用权。前面我说过,这次出台的《四个严禁》是高压线,其处分条款也是比较严厉的,任何人触犯了都将受到严厉的制裁。有利于党员干部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识,未雨绸缪,严格自律,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二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印发的《通知》中强调,在两个月的自查整改期间主动改正的可考虑从宽、减轻或者免于处理,这体现了治病救人和宽严相济的政策,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更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同时对犯有这些违纪行为的同志也是一种教育帮助和挽救。三是有利于树立公安消防部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应该说,公安消防部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社会上有着良好的声誉。但是,也存在着一些特权思想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对这次出台《四个严禁》,我们除在部队内部大力开展学习活动外,还在社会上进行了广泛宣传,欢迎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更好地树立公安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问:《四个严禁》比较明确易记,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应怎样把握?

  答:我们在研究制定《四个严禁》时,刚开始为便于操作,考虑的比较细致、比较具体,但在征求意见中许多同志提出应该更明确一些,使大家一看就能记住,还能起到强化意识的作用,我们采纳了大家的意见。为便于大家在学习贯彻和有关部门对违纪问题的查处上对一些问题的理解和掌握,我们又制定了《<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有关内容解释》,作为附件一并下发。《<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有关内容解释》,对一些关键词句进行了详细说明,大家比较容易理解和把握。当然,在实际工作中,也可能还会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可以“问题答复”的形式进行回答。

  问:当前贯彻落实《四个严禁》应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答:一是开展学习教育。各单位要安排专门时间,灵活运用各种教育载体和形式方法,组织官兵特别是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四个严禁》。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官兵充分认识实施《四个严禁》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牢记《四个严禁》内容,正确理解条款含义,并严格遵照执行。同时,自觉筑起思想防线,坚决抵制违背《四个严禁》的行为。要把学习活动同学习党的十七大有关廉政建设的论述结合起来,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和反特权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同消防部队近年来开展的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教育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学习禁令、宣传禁令、落实禁令、执行禁令的浓厚氛围。二是抓好自查整治。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从11月19日起至2008年1月19日止,对照《四个严禁》内容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自查整治活动。各总队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广大官兵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进行对照检查,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自觉纠正与《四个严禁》相违背的行为,对涉及自己的配偶、子女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予以纠正。排查整治期间主动纠正的,可考虑从宽、减轻或者免于处理;逾期不纠正或者经组织发现责令其纠正的,要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经批评教育仍拒不纠正的,或者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要从重处理。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原则,做到整治一项、规范一项、巩固一项。对在自查整治活动中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单位,将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督和有关业务部门要采取参与性检查、专项督察、工作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四个严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四个严禁》的贯彻执行情况,研究和解决贯彻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四个严禁》的贯彻落实。对顶风违反《四个严禁》的案件,要抓住不放,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是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党组织要将《四个严禁》纳入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之中,常抓不懈,务求取得实效。各级领导要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四个严禁》负主责、亲自抓,对贯彻落实不力,致使问题多发,以及发生问题不查处、不报告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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