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告人涉嫌刑事犯罪的,是可能被公安司法机关展开刑事诉讼活动的。在刑事诉讼期间,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可能会对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那么,拘留是几点出来呢?
【法律分析】
拘留所的放人的时间一般是关押期满后的第二天,早上8:30干警上班后办手续,签字,领取物品和劳动报酬,一般9:00放人,人多的话,排队晚点。但已关押期满的,当天必须全部释放。看守所放人流程是分为两种情况:
执行严格的拘留所,按照规定拘留天数,执行几点进,几点出的原则。也要看拘留所的具体规定,有的拘留所是上午放人。几点进几点出对于小型拘留所也许可行,但是对于每天进出好几十人的大型拘留所没有办法执行的,而且拘留一般都是晚上送来的多,晚上甚至深夜放人也容易造成其他危险。执行比较灵活的拘留所,一般选择在白天。拘留十五天的,第16日的上午解除拘留。因为根据《拘留所条例》的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