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三个月未还的,是违法的。有可能涉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或者。
【法律分析】
如果数额较大,则涉嫌挪用资金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则涉嫌挪用资金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度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回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答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