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他人可能涉嫌,但单纯的恐吓不构成本罪必须达到破坏社会秩序的程度才涉嫌本罪。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均涉嫌寻衅滋事罪。
法律分析
恐吓他人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罪。
恐吓他人情节严重的是可能构成犯罪的,在我国相关法律条例中明确规定,恐吓他人是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或者,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需要了解的是,威胁恐吓他人安全的,如果是一般违法行为,即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予以拘留、罚款等处罚;情节恶劣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言而总之,恐吓要是达到了一定程度的照样是犯寻衅滋事罪的,一般是在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恐吓这个情况的严重程度在判定的时候也是需要具体的分析的,而且恐吓出现的场合可以是多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