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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沈德咏)

发布时间:2011-07-13 16:24:11

  法制网上海11月2日电 记者王斗斗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今天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成立25周年纪念大会上要求,积极推动建立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社区矫正制度。

  沈德咏说,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不断上升的总体趋势,未成年人保护和防控犯罪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沈德咏要求,坚持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继续大胆探索尝试一切有利于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和防控犯罪的审判方式和审判制度。要吸纳国际社会在少年司法制度领域所取得的有益成果,不断丰富、发展适合国情,体现特色,特别是能够充分彰显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能够高效能实现对未成年人司法维权和防控犯罪目标的司法制度。

  “当前,少年司法审判改革的中心工作是紧紧围绕‘三五改革纲要’提出的少年审判制度改革任务,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下,积极做好各项改革的实施工作。”沈德咏要求,最高法院要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和调研论证,争取理解与支持,探索推进包括少年法院在内的少年司法组织机构改革。

  沈德咏强调,要继续推进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试点工作,进一步总结审判经验,重点总结好涉及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民事案件审判经验及中级人民法院对辖区少年司法审判指导的成功经验,对于成熟的工作经验应当及时形成制度并加以推广。要鼓励各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根据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控的需要开展审判理论和制度创新。当前应着力探索解决大中城市外来未成年人平等司法保护、法定代理人缺位情况下未成年被告人诉讼权利有效保护等突出问题。要将未成年人案件调查报告制度、圆桌审判、心理干预机制等重大改革举措在进一步规范的前提下,逐步向更大范围推广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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