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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7-13 16:25:13
问:四川刑事律师网律师,你好! 我今年19周岁,但我跟未满18周岁已满16周岁的女孩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算违法吗?算犯罪吗?
四川刑事律师网: 你好: 我国刑法第236条对强奸罪作了规定,它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你们双方都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不构成犯罪.也不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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