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确认有罪的证明要求是这样规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处的裁判当然更应当以实现此要求作为基本条件。在司法实践中 有个别案件,被告人承认罪行,事实基本清楚,主要证据也是确凿的,但某些环节、证据无法核实,有的矛盾不能排除,某种其他可能性仍然存在,或者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仍有争论,如犯罪分子犯罪时是否已满18岁无法查清,犯罪分子是否具有某种精神病无法确诊,某种物证、书证无法核实等等,总之,从防止错杀的角度出发,也应判处死 当然,对于主要事实不清或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坚决宣告被告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