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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7-13 16:25:19
上诉的撤回,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至作出裁判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行为。 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裁定撤回上诉。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 (1)经审查认为,一审所作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 (2)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 (3)经审查认为,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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