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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8-25 11:18:19
四川刑事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634.html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详见亲办案例:http://www.scxsls.com/Caselist_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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