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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7-13 16:25:22
四川刑事律师网为您解答: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当事人涉嫌职务侵占罪,这种罪名是我们刑事律师团队重点关注的领域,十多年来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功承办了非常多的案件例。
四川刑事律师网职务侵占罪专题:http://www.scxsls.com/ZtList_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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