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一、案情简介2020年1月下旬,A公司的副老总张某胜,通过B公司的业务员曾某明的介绍认识了B公司的法人代表李某。在张某胜的介绍下,李某以B公司的名义与A公司签订了委托加工合同和委托打样加工合同,由A公司提供生产口罩所需的一切原材料和每加工口罩的加工费给B公司委托该公司生产口罩。B公司在本身不具备生产
暂未录入亲办案例
打开微信”扫一扫“,分享此页面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