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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2年123号一、案情简介2014年9月,被告人唐某在某板材城经营软包厂,承接家具企业的订单进行软包加工。2018年1月至2月期间,被告人唐某以打折结算加工费用的方式先后收取某龙家具厂、某南家具厂、某旺家具厂等家具厂的加工费,支付部分货款和工人工资后拒绝向
暂未录入亲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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