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序
手机浏览
登录/注册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马静华 律师
严选律师
平台认证
执业律所: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A15101200620742498

职业信念:

点点滴滴的心血,为赢得被追诉者的生命,自由与财产的尊严。

  • 文章

    18

  • 阅读

    135366

  • 点赞

    1

18
文章
135366
阅读
1
点赞
错案还是冤案?——对念斌案辩护律师质证意见的评析
作者致 评析对象:辩护律师2011年9月7日庭审中对主要证据的质证意见 局限性:未能获得本案控方证据及庭审笔录,故评述信息不全面。 评析结论: (1)如果质证意见涉及的证据信息准确,则此前念斌的有罪判决系错案,即缺乏确实、充分的定罪证据。 辩护律师提出诸多合理怀疑,控方未能举证排除,故质证的总体意见
2021-08-06 14:43:02 15057 0 0
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侦查到案制度实施问题研究
【内容提要】为了提高侦查效果与加强人权保障,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了口头传唤措施,并延长了传唤、拘传期限。对两个经济水平差异较大的地区的考察发现,新法实施以来,口头传唤和留置适用率很高,而拘传或传唤很少适用,这与其被扩张性适用和强制性适用直接相关,而到案后的羁留期间被侦查机关任意控制,虽能满足侦
2021-08-06 14:15:46 6579 0 0
侦查权力的控制如何实现——以刑事拘留审批制度为例的分析
【摘要】法定的控权机制并没有发挥预期作用,侦查权力容易陷入一种失范状态。以刑拘审批程序为具体研究对象,对四川省三个地区公安机关的考察显示,通过层级式的检查和授权,刑拘审批程序对刑拘权的行使发挥了相当程度的控制作用。从科层式法律程序理论角度解释,正是科层式的权力组织形式为此提供了结构性保障。抛开价值论
2021-08-06 14:10:31 10072 0 0
指定辩护律师作用之实证研究——以委托辩护为参照
摘要:对指定辩护律师的作用,现行法的质量标准是“客观职守型援助”,而更高的要求是“合理有效性援助”。以D县为个案,通过与委托辩护律师的对比研究发现,指定辩护实践存在“作用阶梯”现象。从定量角度分析,指定辩护律师在庭审中表现明显不如委托辩护律师,后者相对积极;指定辩护律师在案件定性方面作用不大,较之委
2021-08-06 11:51:43 7858 0 0
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及其在我国的制度构想
[摘要]平衡理论、叙说理论和恢复正义理论是当今西方刑事和解理论中流行的三种解说,其中恢复正义是刑事和解最重要的理论基础。在我国刑事司法领域中,并不存在严格意义的刑事和解制度。基于刑事和解在被害恢复与加害恢复方面的双重价值,应当对此制度进行合理化的借鉴。 [关键词]刑事和解;恢复正义;报应正义 刑事和
2021-08-05 17:32:17 8010 0 0
律师网络披露刑事证据行为的合规性与正当性分析
摘要:当前对律师通过网络披露刑事证据的行为缺乏有效规制。通常情况下,律师单纯披露证据的行为不具有刑事违法性,但可能违反行政法规和律师行业规范,应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同时,律师披露刑事证据还可能产生影响公正审判、阻碍侦查目的实现、侵犯当事人隐私的风险。考虑到律师网络披露证据多是情况紧急或者缺乏有效救
2021-08-05 17:08:45 10476 0 0
供述自愿性的权力保障模式
【摘要】在我国,通过权利保障维护供述自愿性的理论构想并未透过现行刑事诉讼法全面体现。在供述自愿性的权利保障模式之外,还存在通过外部权力制衡审讯权力,从而间接维护供述自由的权力保障模式。以侦讯的“基本有效性”为外部限度,供述自愿性的权力保障模式应具备如下特征:审讯时间方面,审讯只能在白天进行,且不能持
2021-08-05 10:31:33 5211 0 0
公安机关适用指定监视居住措施之实证分析——以一个省会城市为例
一、导论 (一)研究背景 1996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并未严格区分一般监视居住与指定监视居住。在实践中,侦查人员为了确保执行效果,基本都选择指定居所的执行方式。由此产生两类问题:一是部分地区的考察显示,监视居住适用率极低,以至于在强制措施体系中处于可有可无的
2021-08-05 10:28:34 10261 0 0
逮捕率变化的影响因素研究——以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为背景
【摘要】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逮捕率的下降趋势十分明显。据初步分析发现,逮捕数、逮捕率的下降与犯罪率的自然变化无关,相关逮捕制度和管理制度改革很可能是真正发挥作用的影响性因素。以C 市为例的研究揭示,检察机关对逮捕瑕疵案件的考核控制的增强造成轻罪逮捕数量的急剧下降,这是导致逮捕数和逮
2021-08-05 10:20:58 5589 0 0
非法讯问与监控式讯问机制
【内容提要】侦讯制度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了“监控式讯问机制”。以A市为例的研究发现: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被告人主张非法讯问行为的频次有所减少,但涉及种类较多,刑讯逼供仍为主要形式;从时空形态看,非法讯问主要发生在刑事拘留之前在办案机关的讯问。非法讯问之所以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2021-08-05 10:15:58 7740 0 0
非法讯问与监控式讯问机制——以公安机关侦查讯问为中心
摘要:侦讯制度的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初步形塑了“监控式讯问机制”,构成对讯问行为的监督制约。以A市为例的研究发现: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被告人主张非法讯问行为的频度有所减少,但涉及种类较多,仍为主要形式;从时、空形态看,非法讯问主要发生在刑事拘留之前在办案机关的讯问中。非法讯问之所以
2021-08-05 10:14:47 10738 0 0
供述自愿性的权力保障模式
内容提要:在我国,通过权利保障维护供述自愿性的理论构想并未透过现行刑事诉讼法全面体现。在供述自愿性的权利保障模式之外,还存在通过外部权力制衡审讯权力,从而间接维护供述自由的权力保障模式。以侦讯的 “基本有效性” 为外部限度,供述自愿性的权力保障模式应具备如下特征:审讯时间方面,审讯只能在白天进行,且
2021-08-02 17:39:20 5076 0 0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