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简介
2012年12月至2014年3月期间,被告人易某在没有取得合法医师执业资格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北便基大街X号一楼开设无牌诊所进行非法行医,2013年5月29日和同年11月28日被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局两次行政处罚后,再次非法行医,2014年3月5日被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局查获。
- 办案过程
被告人易某对指控事实亦无异议,仅希望适用。
- 辩护思路
1、被告人易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2、被告人易某患有严重疾病的身体状况,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
- 办案结果
被告人易某犯,判处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人民币五千元。
- 办案心得
但凡判处缓刑的案件都离不开法官的悲悯心、专业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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