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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案,仰宗洲律师为其辩护。判决刑期与羁押期限基本一致(实报实销)

发布时间:2021-07-20 11:13:50 浏览:4471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自2018年以来,嫌疑人黄某在东莞市莞城区某某路5号某小区XXXX号房,物色卖淫人员林某某、陈某某等人后,通过使用多个微信号在朋友圈发布卖淫女的性感照片及视频,介绍她人卖淫嫖娼,从而赚取分成。一般卖淫女收嫖资3000元,然后再向黄某微信转账提成1000元到1800元不等。

二、办案过程

本案当事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1、被告人的认罪认罚;2、被告人不是累犯;3建议对被告人量刑有期徒刑七个月到九个月。综上意见,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宽处理。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黄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二十天。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纠纷来龙去脉,了解案件事实,确定诉讼时效和管辖法院,并要求和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以帮助代理律师还原案件事实,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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