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朱某系某建筑工地的一名员工。2018年5月26日,被害人L某在其母亲的带领导下到派出所报警,称未成年人L被同在建筑工地工作的同事朱某强制猥亵。2018年5月27日朱某被派出所带走并刑事拘留。
二、办案过程
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黄强和扶招兵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被告人家属的委托为朱某辩护。通过会见当事人朱某,认为朱某的行为不构成强制猥亵罪,并积极向检察官阐述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1、尽量阐明事情经过和前因后果;2、朱某与被害人小女孩睡觉系被害人称没有地方可以去,主动要求的;3、朱某不是出于为了刺激或者满足性欲,主动去诱骗被害人去开房进行猥亵或者强奸;4、朱某与被害人小女孩发生身体接触具有偶发性,前因性,并非出于淫秽下流的目的,主动去,未给被害人小女孩造成身心的损害,社会危害较小;5、被害人小女孩的家庭存在一定的过错。
四、办案结果
不予逮捕
五、办案心得
1、会见时要引导当事人细致回忆,把握细节;2、尽量找到案件无罪的方向和点,对法律条文进行有力地解读;3、积极与检察官汇报沟通,阐明案件事实以及不构罪理由,说服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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