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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深圳弘道刑辩团队徐婧婷律师为其辩护,获得拘役二个月

发布时间:2021-10-25 15:55:34 浏览:5274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15年4月14日2时许,被告人王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深圳市南坪快速路上逆向行使,在龙华新区南坪快速东行转梅观路北行匝道上,与前来处理警情的民警王某驾驶的警车车头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王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某被抓获归案后,经测试,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5.13mg/100ml。

二、办案过程

辩护人会见被告人的过程中,了解到其逆向行使的路段为匝道,且发现后随即驶出,情节相对较轻。随后督促家属积极赔偿修复损坏的警车,取得从轻处罚的基础,最后获刑二个月,比类似情形稍轻。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对于指控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在庭审中着重提出几点从轻意见:1、肇事车辆并未进入主道,发现逆向后随即转出,避免可能出现的更严重的交通事故后果,主观恶性较小;2、酒精含量相对偏低;3、归案后如实供述,且积极赔偿,有较好的悔罪表现。

四、处理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人的辩护观点,从轻判处拘役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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