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0年4月28日,被告人王某驾驶大众牌小型客车,在道里区某某路行驶时,超过该路段标明的最高时速超速行驶,避让不及将正在该路上保洁工作的被害人滕某某撞倒,致滕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害人无责任。案发后,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和解。被告人王某于2020你那4月28日在案发现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二、办案过程
本案当事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1、被告人系自首;2、被告人认罪认罚;、被告人已取得被害家属谅解;4、被告人系初犯、偶犯;5、被害单位存在一定过错;等意见。综上意见,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宽处理。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王某犯,判处八个月,一年六个月。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纠纷来龙去脉,了解案件事实,确定诉讼时效和管辖法院,并要求和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以帮助代理律师还原案件事实,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