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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法泽刑事团队)仰宗洲律师经过不懈努力,酌定不诉。

发布时间:2022-04-18 12:53:28 浏览:5270次 案例二维码

案情简介

曾某、黎某因个人消费从香港购入名表,由香港表行委托走私团伙走私入境。该案涉嫌偷逃关税20余万元,目前在审查起诉阶段。仰宗洲刑事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经过会见当事人、仔细阅卷,及时向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

辩护思路

1、本案涉案物品系嫌疑人自用,社会危害性小;2、涉案税额刚超过立案标准,犯罪情节轻微;3、犯罪嫌疑人是企业负责人,对其起诉不利于企业经营发展,不符合慎诉政策。

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阅卷,多次与经办检察官沟通,积极搜集相关证据,提交《建议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

办理结果

本案应犯罪情节轻微,积极退赃,经辩护人多次沟通,并提交建议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后,公诉机关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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