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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某涉嫌强奸罪一案,四川川商律师事务所曾强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减轻处罚,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发布时间:2022-04-29 11:49:42 浏览:6325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郑某某与被害人居住在同一小区,被害人在小区内经营一家超市,郑某某以让被害人送烟至其家中为由将被害人约至家中,郑某某在家中强行将被害人压在床上,欲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在被害人的反抗下郑某某让其离开其家,后继续以发送图片等方式威胁被害人。

二、辩护思路

二审阶段,辩护人经审查全案证据,认为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有误,应为犯罪中止而非犯罪未遂,并基于此与承办法官提出相关意见。

三、办案过程

二审阶段,辩护人与承办法官详细沟通本案犯罪未完成形态的认定问题,并结合本案客观事实及证据,详细向承办法官论述了应认定犯罪中止的理由,最终,二审法院采纳辩护人该意见。

四、办理结果

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对郑某某的量刑部分,对其减轻处罚并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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