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邱某某妨害公务罪一案,四川川商律师事务所曾强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

发布时间:2022-04-29 15:09:34 浏览:3966次 案例二维码

案情简介

2017年5月26日0时许,双楠派出所民警和协警接110接处警指挥室指令,到本市武侯区“捻一筷子”火锅店门口处置出租车司机被打警情。到达现场后,民警向邱某某表明身份,要求其配合接受调查,邱某某拒不配合,并躲进火锅店女厕所内。后在民警强制带离邱某某过程中,邱某某辱骂、口头威胁民警,后用手击打民警夏某面部、用脚踢夏某腹部及协警曾某某腿部,并将曾某某手臂抓伤。后在增援民警配合下,民警将邱某某带回公安机关。经诊断,民警夏某面部及左前部皮肤擦挫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协警曾某某右肘部皮肤抓擦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辩护思路

在前期已取得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况下,争取缓刑判决

办案过程

在审查逮捕阶段,充分利用正在试点的审查逮捕诉讼化,积极与承办检察官沟通,通过公开听证,争取到不批准逮捕的结果,后法院综合考虑各情节,对自某某宣告缓刑

办理结果

法院对邱某某判处缓刑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