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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某涉嫌诈骗罪二审,拓安刑辩团队苏春妹律师为其辩护,获发回重审

发布时间:2022-11-22 10:52:08 浏览:3198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诈骗罪

结果:发回重审

亮点: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将涉嫌诈骗的数额降低到一审认定的27%,刑期减少3年。

焦点:诈骗数额认定

封面语:覃某诈骗他人财产285.1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拓安刑辩团队苏春妹二审介入后,通过核查每一笔资金往来制作了资金计算表格,结合证据和被告人的辩解,撰写的二审辩护意见被采纳,成功让二审法院发回重审。

二、案情简介

覃某于2010年为了偿还赌债,通过同学陈某1认识陈某1父亲陈某2,以经营服装生意需要资金及与陈某1合作做服装生意为由,共骗取陈某2人民币285.1万元。覃某将所骗资金用于偿还赌债及赌博。案破后,覃某所骗资金未能追回。覃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办案过程

1、被告人通过仓里十几张律师名片里选择了我,同时让管教给远在北京的朋友(家里人因她赌博已经全部不理她了)打电话说要请我当她二审的辩护律师。

2、刚好我当天需要去北京,当天航班延误,她的朋友凌晨接机,我们谈到四点,决定委托我办理。但他的朋友找我们湛江本地的战友过来办理委托手续时,战友向转业到公检法工作的战友了解过后,认为二审不可能改判,请律师没用。但还是办理了委托手续。

3、会见被告人,她辩解称,借据虽然写的是285.1万元,但是一次又一次的利滚利虚增的,实际上借的本金不到100万,双方款项来往全都是转账。刑期判多少年都没关系了,反正自己做错了就该承担,但是我确实没借到他这么多钱,现在认定两百多万,我出来了很难还得了。

4、详细计算,制作表格,撰写并提交二审辩护意见后获发回重审裁定。

5、再次会见,告知重审一生只需要认罪和坚持以转账的数额作为涉案金额即可,询问能否自己应对一审庭审。被告人表示有顾虑,再详细解答了她所有的疑问,消除了她的顾虑后,告诉她:因为你朋友出的律师费,人家也有家庭和生活,就不要浪费人家的钱了,重审一审我不再代理。

6、事后了解到,重审一审判决认定涉案金额是78万,判有期徒刑十年。

、办案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

一审判决认定覃某诈骗金额为285.1万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现有证据只能证明覃某向陈某2借到的款项为73.2万元,扣减覃某在2010年12月23日前已还的14.99万元,本案的涉案金额应为58.21万元。

、办案结果

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发回重审(事后了解到,重审一审判决认定涉案金额是78万,判有期徒刑十年)。

六、办案心得

赌博不可取,借高利贷更不可取,借高利贷来赌博更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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