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处理】A某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上海靖予霖(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李斌律师积极辩护,获检察院不起诉处理
一、案情简介
A某为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与B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借用B公司资质挂地建设,后转为单独开发,以自有公司名义开发,至此与B公司合作关系破裂,由B公司报案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按照伪造公司印章罪立案侦查,接受委托时公安机关已经移送审查起诉。
二、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律师对全案证据进行了充分审查,与A某及A某员工多次核实案件经过,经团队讨论后认定,本案实质上属于合作关系破裂导致的刑事报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书》,明确约定A某具有刻制B公司相关印章的权利,且刻制过程中,B公司也曾派员参与,但没有相关的证据。辩护律师后同检察官沟通,提出补充侦查的申请,辩护人也主动制作了相应的证言提交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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