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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K某涉嫌串通投标罪,张雄飞律师为其辩护,成功不予批捕,最终判缓刑

发布时间:2023-02-22 16:56:40 浏览:4272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18年9月2日,与K某家属在律所会面,接受法律咨询,办理委托手续担任K某涉嫌串通投标罪的辩护人。K某已被侦查机关刑事拘留,家属对其涉案的情况完全不知情,告知具体案情需要会见后才更好判断。

二、办案过程

2018年9月3日下午,张雄飞律师团队律师前往看守所第一次会见涉嫌串通投标罪的K某,了解案情并提出前期争取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2018年9月5日,第一次申请取保候审未获批准。2018年9月20日,张雄飞律师团队紧跟办案流程,在案件送往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立即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

三、辩护思路

K某涉嫌的串通投标罪相对其它暴力性犯罪而言,手段较柔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不予批准逮捕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会见时根据K某陈述其长期高血压,每天需要服药,定期需要去医院进行量血压等相关检查及开药,而且曾经因脑肿瘤做过脑部手术看守所生活条件的差异和心理的压力随时可能造成其精神过于激动或紧张,根据其陈述医生曾提示在这种状况下容易引起病情复发,造成生命危险。于是辩护人按照此辩护思路向检察院申请不予批准逮捕,同时附上了K某的病历。

四、辩护结果

2019年9月30日下午,张雄飞律师办理的K某涉嫌串通投标罪案,经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后,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K某成功取保候审。

后K某自愿认罪认罚,该案经检察院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于2020年4月8日判决K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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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K某涉嫌串通投标罪,张雄飞律师为其辩护,成功不予批捕,最终判缓刑

发布时间:2023-02-22 16:56:40 浏览:4272次

一、案情简介

2018年9月2日,与K某家属在律所会面,接受法律咨询,办理委托手续担任K某涉嫌串通投标罪的辩护人。K某已被侦查机关刑事拘留,家属对其涉案的情况完全不知情,告知具体案情需要会见后才更好判断。

二、办案过程

2018年9月3日下午,张雄飞律师团队律师前往看守所第一次会见涉嫌串通投标罪的K某,了解案情并提出前期争取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2018年9月5日,第一次申请取保候审未获批准。2018年9月20日,张雄飞律师团队紧跟办案流程,在案件送往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立即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

三、辩护思路

K某涉嫌的串通投标罪相对其它暴力性犯罪而言,手段较柔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不予批准逮捕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会见时根据K某陈述其长期高血压,每天需要服药,定期需要去医院进行量血压等相关检查及开药,而且曾经因脑肿瘤做过脑部手术看守所生活条件的差异和心理的压力随时可能造成其精神过于激动或紧张,根据其陈述医生曾提示在这种状况下容易引起病情复发,造成生命危险。于是辩护人按照此辩护思路向检察院申请不予批准逮捕,同时附上了K某的病历。

四、辩护结果

2019年9月30日下午,张雄飞律师办理的K某涉嫌串通投标罪案,经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后,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K某成功取保候审。

后K某自愿认罪认罚,该案经检察院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于2020年4月8日判决K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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