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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既遂标准的把握

发布时间:2013-11-14

    庭立方:我们认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行为犯,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且将他人组织起来,即具备了该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既遂,而不以被组织者是否已经开始偷越国(边)境、是否已经出了国(边)境为既遂或未遂的标准。

    ——高憬宏、杨万明主编:《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培训教材(实务卷·刑事审判篇)》,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3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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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憬宏、杨万明主编:《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培训教材(实务卷·刑事审判篇)》,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3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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