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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案例】谭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重庆弘双律师事务所牟均发律师为其辩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发布时间:2024-05-10 18:22:56 浏览:2248次 案例二维码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4年42号

一、案情简介

2023年3月28日被告人谭某某、陈某、陈某某、李某某、梁某某利用金某某提供的民生银行卡转移资金10万元;2023年3月28日谭某某、陈某、陈某某、李某某、梁某某指挥被告人张某通过利用自己交通银行卡转账、取现的方式转移资金107061元;2023年3月31日,被告人谭某某、陈某、陈某某、李某某、梁某某利用窦某提供的民生银行卡转移资金128173元;被告人谭某明知资金系上游违法犯罪所得,还利用他人银行卡帮助转移。公诉机关对谭某某的量刑建议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进行会见,对其参与的每一笔进行了核查并对金额及参与人都做了思维导图,然后根据参与的银行卡流水金额及所起的作用,最终找准以受害人为突破口,制定了办案方案,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思路为:1、分析整个案件情况,制作人物及参与金额的思维导图;2、逐一排查分类有被告人参与的受害人被骗金额;3、类案检索。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谭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五、办案心得 

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应积极会见当事人,认真与承办检察官、法官沟通案件的事实情况,认真查阅案卷,抓住每一个细节,在法律和事实上进行充分说理,还原案件事实情况,提交专业的辩护意见,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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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重庆弘双律师事务所牟均发律师为其辩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4年42号

一、案情简介

2023年3月28日被告人谭某某、陈某、陈某某、李某某、梁某某利用金某某提供的民生银行卡转移资金10万元;2023年3月28日谭某某、陈某、陈某某、李某某、梁某某指挥被告人张某通过利用自己交通银行卡转账、取现的方式转移资金107061元;2023年3月31日,被告人谭某某、陈某、陈某某、李某某、梁某某利用窦某提供的民生银行卡转移资金128173元;被告人谭某明知资金系上游违法犯罪所得,还利用他人银行卡帮助转移。公诉机关对谭某某的量刑建议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进行会见,对其参与的每一笔进行了核查并对金额及参与人都做了思维导图,然后根据参与的银行卡流水金额及所起的作用,最终找准以受害人为突破口,制定了办案方案,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思路为:1、分析整个案件情况,制作人物及参与金额的思维导图;2、逐一排查分类有被告人参与的受害人被骗金额;3、类案检索。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谭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五、办案心得 

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应积极会见当事人,认真与承办检察官、法官沟通案件的事实情况,认真查阅案卷,抓住每一个细节,在法律和事实上进行充分说理,还原案件事实情况,提交专业的辩护意见,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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