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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2021-03-21 13:59 613次查看
198******** 2021-03-21 13:59
学校没收学生手机未成年人如何诉讼
庭立方律师 2021-03-22 09:17
您好,可以请律师帮您解决具体问题,详情可以拨打电话4000148149咨询。
2021-10-08 07:36 579次查看
您好,建议您报警,钱款一直未到账的话该平台可能涉嫌诈骗,一万元已经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详细情况您可以拨打4000148149进行咨询。
2021-05-26 18:01 959次查看
2021-07-29 01:47 910次查看
2021-04-06 09:36 1315次查看
携带管制刀具属于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1-08-04 20:50 707次查看
两罪在主观故意的形态上是相同的,只是故意的内容不同。非法捕捞水产品故意的内容是明知非法捕捞的行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仍故意为之;盗窃罪故意的内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为的秘密窃取的行为。因而说明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与盗窃罪是性质不同的犯罪,区别是: 1.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水产资源法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而盗窃罪为以秘密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因而在实践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水面或他人承包的渔塘中,毒死或炸死较大数量的鱼并将其偷走,未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以盗窃罪论处。 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又包括单位,盗窃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4.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除了珍贵水生动物以外的所有水产品资源,具有特定性,盗窃罪的对象则范围广泛,包括所有的公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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