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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人天天发论坛污蔑我,诽谤我,我可以告他吗

155********    2021-03-25 22:48    649次查看

  • 155********   2021-03-25 22:48

    你好,有人天天发论坛污蔑我,诽谤我,我可以告他吗

  • 庭立方律师     2021-03-26 09:54

    你好,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承担侵犯名誉权的民事责任,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严重的,还可能涉及诽谤罪,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