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雄飞 严选律师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
福建省厦门市
137******** 2022-12-02 09:54 319次查看
137******** 2022-12-02 09:54
公安阶段定的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到了检察院改为诈骗罪了,这个符合程序吗?
庭立方律师 2022-12-02 09:54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需要公、检、法三方参与,任何一方发现犯罪事实与罪名不符合,都可以更改罪名。 检察院可以根据证据审查情况,对既定罪名进行更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以上是庭立方刑事律师平台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点击咨询按钮进行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