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春妹 严选律师
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135******** 2024-02-28 11:48 155次查看
135******** 2024-02-28 11:48
围攻市委书记什么罪
庭立方律师 2024-02-28 11:48
围攻市委书记涉及寻衅滋事罪。我国刑法规定,寻衅滋事是指组织、策划、教唆、指使他人制造事端、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最高可处五年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围攻市委书记涉及寻衅滋事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寻衅滋事是指组织、策划、教唆、指使他人制造事端、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聚众斗殴、聚众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对于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六个月以下拘留,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判决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包括参与人数、行为方式、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如果面临相关法律问题,强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我也要提醒,围攻市委书记是违法行为,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