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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2021-05-20 15:01 676次查看
159******** 2021-05-20 15:01
我想咨询一下酒店容留妇女卖淫房费收入算不算非法获利
庭立方律师 2021-05-20 16:31
您好,您说的这种情况,办案机关前期可能会先涉嫌调查。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拨打电话4000148149咨询庭立方专业刑事律师
2021-08-09 10:46 695次查看
可以提供代写服务,请问您是哪一方呢,具体情况咱们电话沟通,请联系庭立方工作人员,电话13438963288
2022-10-08 17:19 450次查看
对于寻衅滋事罪来说,最高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寻衅滋事行为来说,如果情节一般,没有造成严重损害,得到受害人的谅解书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对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就行。 律师解答: 寻衅滋事罪法定刑最高是五年,但一般都在三年以下,并可以适用缓刑。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 寻衅滋事罪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有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或者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1-03-06 12:36 1383次查看
您好,具体案件需要更具体的分析,可以请律师帮您解决具体问题,详情可以拨打电话4000148149咨询。 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超过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最低数量标准的,对托购者、代购者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代购者从中牟利,变相加价贩卖毒品的,对代购者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无论是否牟利,都应以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 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一、毒品案件的罪名确定和数量认定问题: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对托购者、代购者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代购者从中牟利,变相加价贩卖毒品的,对代购者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无论是否牟利,都应以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2021-04-27 06:18 601次查看
你好,具体案件需要具体分析,欢迎拨打电话4000148149咨询庭立方专业刑事律师。
2021-03-02 11:10 1463次查看
已经达到立案标准,可以到公安机关立案报警。全国的统一规定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就可以立案,会涉嫌诈骗罪,但具体的数额要根据那么当地规定的具体数额决定。更多问题可以电话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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