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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非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出路

2021-07-02 15:43:37   3186次查看

转自:法纳刑辩

自“97刑法”将信用卡诈骗罪写入刑法典,信用卡诈骗罪便从传统的诈骗罪中分离,成为一个新的罪名。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信用卡诈骗罪也成为城市常见犯罪。

但法律规定的变化似乎没有跟上现实的发展,实践信用卡诈骗罪呈现出过高的起刑点、过于宽泛的量刑档设置和过于保护金融机构方的利益等特点,已不能适应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虽然2018年底两高出台新的司法解释,调整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认定标准,但是除了恶意透支外,信用卡诈骗罪中还包括了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和冒用他人信用卡其他类型。

而这些类型信用卡诈骗仍然呈现出了法益保护过度、刑罚畸重的特点,笔者认为有违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1、与一般诈骗罪相比,信用卡诈骗刑罚普遍高于诈骗罪处罚20%-50%。

从附图1中统计可以明显看出,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除恶意透支外)在“数额特别巨大”这一量刑数额档内数额与刑期取得了统一,可是在“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两个量刑数额档内存在巨大的差异,除恶意透支外的其他类型信用卡诈骗罪被科处了更为严厉的刑罚,涉案金额同等的情况下,信用卡诈骗罪的刑罚普遍高于诈骗罪20-50%。

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档对比

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档数额对比(广东地区为例)

量刑档

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

其他类型

数额

较大

数额

6000元-10万

5万-50万

5000-5万

刑期

三年以下

五年以下

数额

巨大

数额

10万-50万

50万-500万

5万-50万

刑期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数额特别巨大

数额

50万以上

500万以上

50万以上

刑期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附图1)

笔者检索了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广州市辖区内法院已判决诈骗罪中数额在10-12万以及刑期在5年至6年的案例(具体案例列表详见附图2)。

经过生效判决的数据对比,不难发现:在诈骗罪中涉案金额在10-12万之间的,对应的刑期在3年至4年区间内;而诈骗罪中判处刑期在5-6年区间的,对应的犯罪数额区间在30万-40万之间。

由此可见,单纯以涉案金额来看,若以诈骗罪定罪量刑,犯罪数额在10万元左右的,刑期可在三年至三年六个月范围内。但是,若以非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在现有的司法政策下竟然必须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然也有观点认为,虽然信用卡诈骗罪侵犯的是复杂法益,除了银行金融机构的财产利益外,还同时侵害了金融机构的信用卡管理制度。

但是,辩护人认为从社会危害性来分析,诈骗罪虽然侵犯的仅为财产利益,但诈骗罪主要危害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利益,对一定区域内的社会稳定有非常直接的影响。

同样作为常见罪名,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虽然在法益侵害上确有不同,但这种差异不足以导致两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如此巨大的刑期差异,而这一巨大的刑期差异确实超出了普通民众对法律的预期。

2、在同样侵犯双重法益下,与其他金融诈骗罪相比信用卡诈骗罪仍然是处罚最为严厉的罪名。

如果说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保护法益存在不同,那么在金融诈骗罪各罪名中,信用卡诈骗罪同样是处罚最为严厉的罪名,在类罪中过于突出。

从附图3统计也不难看出,在金融诈骗罪各罪名中,信用卡诈骗罪(除调整后的恶意透支外)起刑数额最低,数额5000元则构成犯罪;而其他金融诈骗罪名起刑数额多则10万元,少则也需要1万元。

在“数额巨大”档的起点上,除恶意透支外的其他类型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达5万则达到数额巨大,刑期上升为5年以上;而其他金融诈骗罪名,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为30-50万。而在信用卡诈骗中若数额达到50万以上的,对应刑期已经突破了十年。

金融诈骗类各罪名量刑数额(个人)对比(广东地区)

罪名

五年以下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十年以上

集资诈骗

10-30万

30-100万

100万以上

贷款诈骗

2-40万

4-150万

150万以上

票据诈骗、保险诈骗、

有价证券诈骗

1-40万

40万-150万

150万以上

信用证诈骗

50万以下

50-500万

500万以上

信用卡诈骗

恶意透支

5-50万

50-300万

300万以上

其他类型

5000元-5万

5-50万

50万以上

注:以上数额均为个人犯罪数额,单位犯罪数额则为个人数额的5倍

(附图三)

笔者同样检索了广东省已生效的金融诈骗罪类的判决文书(具体案例详情见附图4)。

除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两罪法律条文规定数额明显高于信用卡诈骗罪外,如保险诈骗、票据诈骗、信用证诈骗罪中,涉案金额在9-11万之间的案件,判处的刑期区间仅为二年以下,若全部或部分退赔,甚至可以适用缓刑;若判处刑期在5年至5年6个月区间的,涉案金额需要突破50万元。

拿信用卡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进行比较。两个罪名都牵涉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以及行业监管规则,两罪保护的法益是高度相似的。

而根据一般生活常识,信用卡申请发放的规则与限制是远远小于一般贷款申请发放限制的,而且涉及金额也远远小于一般贷款。

换言之,某一行为人实施信用卡诈骗对某一银行造成的资金损失数额和管理规则破坏的程度,远远小于行为人实施贷款诈骗行为造成的资金损失与规则破坏。

但是从法条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类似金额的情况下,不考虑自首、退赔等情况,却是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远远高于贷款诈骗罪。即使存在退赔等减轻情况,信用卡诈骗罪从处罚力度仍然相对更高。

当然有观点认为,信用卡诈骗罪在金融诈骗类罪中属于常见罪名,特别是随着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案件数量呈现激增状态。

因此,从单个案件上看似乎数额不高、危害不大,但由于案件数量巨大,对国家金融秩序是构成严重威胁的,因此从社会管理预防来看,确实应当从严打击。

但笔者仍需指出的是,信用卡诈骗罪特别在城市区域内确属于常见罪名,案件总量较高。但是深入分析后不难发现,以广州地区为例,2019年期间公布的信用卡诈骗罪案例裁判文书共555件,而恶意投资型信用卡诈骗罪案件为231件,占41%。

那么单纯从数量上看,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较其他类型信用卡诈骗更为高发,按照社会预防逻辑看,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就更应该严格打击。

但是,2018年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却大大提高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起刑标准,放宽了处罚力度。因此,显然从社会预防出发解释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畸高是不符合目前的司法趋势的。

作为刑法中独立的章节,根据刑法体系的一致性原则,金融诈骗类犯罪内部个罪名之间应当形成价值结构统一的法律规范秩序。

但同样是侵犯了金融机构财产权利和金融管理秩序双重法益,法律条文对信用卡诈骗罪显示出的惩罚力度是明显畸高的,因此破坏了金融诈骗类罪内部的体系统一。

虽然2018年颁布了新的司法解释,调整了信用卡诈骗罪中恶意透支型处罚标准。但这一规定却在信用卡诈骗罪内部也造成了断崖式的“区别对待”,其他类型的信用卡诈骗罪仍停留在处罚畸高的泥潭,单独罪名内部的体系统一性也被彻底打破。

甚至实践中有裁判观点认为,2018年新的信用卡诈骗罪司法解释出台,仅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作出了调整,反映出两高对于其他类型信用卡诈骗罪持严惩态度,因此实践中必须收紧对非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的处罚。

3、坚持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的司法裁量平衡之路,解决非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的刑罚尴尬

面对体系撕裂的局面,笔者认为在解决个案时,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并不能简单的、机械的套用立法规定,而是在维护法秩序的整体平衡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到个案的特殊性。

笔者检索了广州地区2018年新司法解释颁布前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型案件的已决案件(详见附图5)。在这些案件中,恶意透支型的信用卡诈骗全部退赔欠款后,以刑法第67条第三款适用缓刑的几率很高,且刑罚处罚有逐年放松的趋势。

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司法机关正是在个案的审判中坚持了尊重刑罚正义为前提下,充分考虑刑罚个别化的平衡,体现了司法活动对立法的一种有效的补充和完善。

我国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向相应。这也是我国刑法中对罪刑均衡原则的明确规定。由于犯罪的复杂性,立法只能规定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幅度,而无法颁布绝对确定的刑罚与案件全部事实相对应的规定。

因此,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最后是否能够实现还是有赖于刑事司法活动。罪责刑相适应是刑罚正义和刑罚个别化的有机统一,刑罚正义和刑罚个别化两者并非对立排斥的,而是相互融合相互补充的,是司法机关最终决定判处被告人刑罚的两个必不可少的切入点。

从2018年新的司法解释出台更加说明了,在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中司法实践长期坚持的这种刑罚正义与刑罚个别化的有机统一,得到了最高司法机关的赞赏和认可。

因此,笔者认为对信用卡诈骗罪降低处罚力度是一种趋势,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司法解释中对除恶意透支外的信用卡诈骗犯罪有从严打击的意图。

司法机关坚持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的司法裁量平衡之路,是解决非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刑罚尴尬的有效之路,最终也一定会得到法律最终的认可和赞同。

(附图2)广州地区2019年6月-2020年5月诈骗罪案例统计表

序号

案号

审理法院

数额(元)

量刑情节

刑期

判决时间

1

(2019)粤0104刑初705号

越秀法院

1401200

未退赔

自首、从犯

五年

2020.5.21

2

(2019)粤0117刑初208号

从化法院

186500

自首

三年九个月

2020.4.8

3

(2019)粤0105刑初297号

海珠法院

299248.83

未退赔

五年六个月

2020.3.24

4

(2019)粤0114刑初384号

花都法院

298225.08

部分退赔

五年六个月

2020.3.17

5

(2019)粤0105刑初368号

海珠法院

158000

未退赔

坦白

四年三个月

2020.3.12

6

(2019)粤0111刑初493号

白云法院

122500

未退赔

四年

2020.2.13

7

(2019)粤0114刑初743号

花都法院

170000

部分退赔

三年十个月

2020.2.7

8

(2019)粤01188刑初267号

增城法院

295640

未退赔

四年六个月

2020.1.8

9

(2019)粤0104刑初1413号

越秀法院

29629.17

部分退赔

自首

三年八个月

2020.1.2

10

(2019)粤0112刑初1618号

黄埔法院

296709.88

部分退赔

四年十个月

2019.12.30

11

(2019)粤0106刑初2069号

天河法院

391100

部分退赔

五年

2019.12.27

12

(2019)粤0103刑初1161号

荔湾法院

365227.9

部分退赔

五年

2019.12.25

13

(2019)粤0113刑初1787号

番禺法院

108600

未退赔

三年六个月

2019.12.4

14

(2019)粤0114刑初2169号

花都法院

312920

未退赔

坦白

五年

2019.11.27

15

(2019)粤0113刑初1953号

番禺法院

179000

未退赔

认罪认罚

三年四个月

2019.11.20

16

(2019)粤0113刑初188号

番禺法院

436000

未退赔

五年

2019.11.15

17

(2019)粤0113刑初1653号

番禺法院

140000

退赔谅解

三年三个月

2019.10.23

18

(2019)粤0104刑初864号

越秀法院

101536.01

部分退赔

三年六个月

2019.9.29

19

(2019)粤0106刑初1920号

天河法院

110273.8

全部退赔

三年六个月

2019.9.29

20

(2019)粤0104刑初1097号

越秀法院

99000

未退赔

二年

2019.9.9

21

(2019)粤0112刑初931号

黄埔法院

130500

未退赔

三年三个月

2019.8.12

22

(2019)粤0106刑初43号

天河法院

100919

部分退赔

取得谅解

三年三个月

2019.8.8

23

(2019)粤0112刑初7978号

黄埔法院

121149

未退赔

三年二个月

2019.7.22

24

(2019)粤0105刑初300号

海珠法院

1063449

未退赔

从犯、认罪认罚

三年六个月

2019.7.18

25

(2019)粤0106刑初2275号

天河法院

104313

未退赔

三年九个月

2019.6.14

附图4  广东地区2015-2019年金融诈骗罪相关案例统计

序号

案号

审理法院

罪名

数额(元)

量刑情节

刑期

判决时间

1

(2019)粤0113刑初2063号

广州番禺

票据诈骗

161000

认罪认罚

一年三个月

缓刑二年

2019.11.26

2

(2019)粤0309刑初926号

深圳龙华

贷款诈骗

219975.85

部分退赔

二年

2019.8.7

3

(2018)粤0106刑初2182号

广州天河

集资诈骗

577900

无退赔

五年六个月

2019.6.6

4

(2018)粤0304刑初1674号

深圳福田

贷款诈骗

200000

无退赔

一年八个月

2019.6.1

5

(2019)粤0113刑初703号

广州番禺

票据诈骗

486745.44

无退赔

自首

四年

2019.5.24

6

(2019)粤0104刑初362号

广州越秀

票据诈骗

325276.04

无退赔

二年六个月

2019.5.22

7

(2019)粤0106刑初256号

广州天河

集资诈骗

208760

无退赔

坦白

二年六个月

2019.5.17

8

(2018)粤0106刑初2287号

广州天河

保险诈骗

230837

无退赔

立功、坦白

一年四个月

缓刑二年

2019.2.12

9

(2019)粤0111刑初77号

广州白云

保险诈骗

170736

部分退赔

从犯、坦白

一年

缓刑一年半

2019.1.30

10

(2018)粤0703刑初2690号

深圳龙岗

集资诈骗

8280000

无退赔

从犯、坦白

五年

2018.11.5

11

(2018)粤0303刑初962号

深圳罗湖

贷款诈骗

83800

部分退赔

一年

缓刑二年

2018.8.28

12

(2018)粤0111刑初1529号

广州白云

票据诈骗

570035.5

无退赔

五年七个月

2018.7.19

13

(2018)粤0114刑初931号

广州白云

保险诈骗

99153.57

全部退赔

七个月

2018.6.25

14

(2018)粤0307刑初868号

深圳龙岗

集资诈骗

128900

无退赔

一年四个月

2018.5.28

15

(2017)粤0303刑初2365号

深圳罗湖

集资诈骗

491000

无退赔

五年六个月

2018.3.26

16

(2017)粤0306刑初890号

深圳宝安

集资诈骗

550000

全部退赔

五年

2017.11.22

17

(2017)粤0303刑初1137号

深圳罗湖

集资诈骗

194000

无退赔

三年

2017.8.22

18

(2017)粤0113刑初226号

广州番禺

票据诈骗

700000

全部退赔

自首

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2017.4.7

19

(2016)粤0104刑初498号

广州越秀

票据诈骗

324635

无退赔

二年六个月

2017.3.30

20

(2017)粤0306刑初776号

深圳宝安

保险诈骗

80525.24

全部退赔

六个月

2017.2.13

21

(2016)粤0306刑初2491号

深圳宝安

贷款诈骗

190000

无退赔

从犯

一年

2016.8.16

附图5  广州地区法院2018年新司法解释颁布之前的信用卡诈骗罪案例统计 

序号

案号

审理法院

数额(元)

量刑情节

刑期

判决时间

1

(2015)穗中法刑二终字第215号

广州中院

564892.38

如实供述
  全部退赃,取得谅解

改判:三年

2015-06-03

2

(2014)穗中法刑二终字第715号

广州中院

193918.3

如实供述
  全部退赃

改判:一年

2014-12-04

3

(2015)穗中法刑二终字第493号

广州中院

216512

如实供述
  全部退赃

改判:一年

2015-09-28

4

(2015)穗中法刑二终字第71号

广州中院

129791.56

如实供述
  全部退赃,部分谅解

改判:二年

2015-04-15

5

(2015)穗中法刑二终字第189号

广州中院

111638.13

如实供述
  全部退赃,取得谅解

改判:九个月

2015-03-23

6

(2018)粤0106刑初355号

天河法院

163204.89

如实供述
  全部退赃,取得谅解

三年,缓刑四年

2018-05-04

7

(2015)穗天法刑初字第563号

天河法院

299610.60

如实供述
  全部退赃,取得谅解

三年

缓刑四年

2015-12-31

8

(2017)粤0106刑初603号

天河法院

295626.94

如实供述
  全部退赃,取得谅解

三年

缓刑五年

2017-05-24

9

(2018)粤0114刑初1050号

花都法院

118709.95

如实供述
  全部退赃,取得谅解

一年三个月
  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8-07-10

10

(2015)穗花法刑初字第1257号

花都法院

102348.85

如实供述
  全部退赃,取得谅解

二年零六个月
  缓刑二年零六个月

2015-09-16

11

(2015)穗花法刑初字第1002号

花都法院

147539.86

如实供述
  积极偿还

二年零九个月

2015-09-10

12

(2015)穗花法刑初字第1000号

花都法院

130199.65

如实供述
  全部退赃,取得谅解

二年零六个月

2015-08-25

13

(2017)粤0113刑初1471号

番禺法院

231403.89

如实供述
  偿清欠款

三年
  缓刑四年

2017-10-11

14

(2018)粤0113刑初1584号

番禺法院

204230.28(冒用+恶意透支)

如实供述
  全部退赃

三年

2018-10-31

15

(2015)穗越法刑初字第61号

越秀法院

251584.84

如实供述
  全部退赃

一年二个月

2015-08-13

16

(2017)粤0104刑初888号

越秀法院

301439.04

如实供述
  全部退赃

三年
  缓刑四年

2017-09-29

17

(2018)粤0104刑初416号

越秀法院

159214.65

如实供述
  全部退赃

一年六个月
  缓刑二年六个月

2018-09-30

18

(2015)穗越法刑初字第622号

越秀法院

126620.04

如实供述
  全部退赃

一年二个月
  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5-05-05

19

(2015)穗越法刑初字第138号

越秀法院

145907.34

如实供述
  全部退赃

一年六个月

缓刑二年

201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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