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大法律信息网;来源:孙律刑辩。
法系问题、程序问题暂且不论。
港片过分艺术化处理也撇开不谈。
旁听过刑案的朋友多半会在结束时问:“这就结束了?”
对头,大部分案件就是这样“平平无奇”地结束。
一
一线城市一个法官一年办理数百起案件,除了开庭,还要安排大量的时间来阅卷和写作,所以必然会导致庭审时间被压缩。为了保证案件审理质量,法官更倾向于将时间花在阅读书面辩护词上,而非聆听律师在庭上的妙语连珠。
二
大部分案件的辩护工作其实在开庭前就已经完成,所以庭审只是最后的点缀。老练的辩护律师会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起即与办案人员沟通案件,试图争取无罪释放、取保候审、不起诉、变更罪名、改变作用定性、撤回起诉、解封案外人财产等效果。庭审——只是你看到的办案人员与律师工作的冰山一角。
三
参加过多次控辩研讨会,与会的公诉人与辩护人均认同:同为法律人,沟通需理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没有必要情绪化辩护。这尤其有利于认罪认罚从宽icon案件的办理。
四
在对抗性强的、作无罪辩护的案件,辩护律师该出“口”时即出“口”。也许在这类型案件中,才能看到港片范儿。但真正的针锋相对,旁听未必晓得,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不是谁敢说才强,说得准确缜密才是真本领。没有硝烟的战场,往往在法庭调查环节就布阵,质证环节就已经打第一场仗,战场不止是辩护环节。听质证环节律师的发言就大概知道成败。如何掌控节奏和挑明争议焦点,如何做到庭审各环节环环相扣,如何娓娓道来陈述辩护观点让法官听得下去,考验律师的真本领,也考验律师是否有听众思维。
最后
无论案件庭审是平平无奇,还是争锋相对,最后能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目的就达到了。
至于中国的庭审能否更精彩,未来可期。
写于等待看守所开门。
【作者简介】
孙裕广,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刑委会秘书长,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第一批入库律师,广州市律协经济犯罪刑委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承办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犯罪等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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