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恶犬伤人事件折射出的法治生态
文|刘良强
11月17日,河南广播电视台知名民生帮扶类节目《小莉帮忙》的记者杨小莉在镜头前悲伤痛哭,连声道歉。起因是安阳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在小区被两只大型犬咬伤,事发时狗主人也在现场。然而即便是有监控视频佐证,狗主人仍拒不承认。一路交涉下来,没有等来狗主人的道歉,却尝尽了敷衍、无助、威胁、委屈的味道。
小莉无助的问道,“那么多节目我们都解决了,为什么就是没有帮到你”?满载希望而来,没想到现实如此苍白,深深地无力感,让小莉流下了委屈的泪水。
许多人不禁要问,为何一起简单的恶犬伤人事件,在全网直播后依然难以解决。
其实,本起事件留下了太多需要深思的疑问。狗主人的态度何以如此恶劣,其究竟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此起事件究竟折射出了怎样的法治生态?这些都是应当认真去思考的问题。
1、狗主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不少网友认为,狗主人李女士涉嫌刑事犯罪。通过检索案例发现,恶犬咬伤、咬死他人,狗主人被判刑的案例的确有。但是分为两种情况,如果狗主人故意放狗咬人的,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如果狗主人因未尽好管护责任导致狗咬伤他人的,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起事件中,故意放狗咬人的情形基本可以排除,而狗主人构成过失犯罪,一般要有狗将他人咬成重伤或者死亡的法律后果。该起事件中,老人的伤情应当还达不到重伤的程度。因此,很难以过失犯罪追究。狗主人的行为的确令人愤恨,但是单就恶犬咬人这一事实,的确很难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责任。
虽然狗主人很难成立犯罪,但是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面临警告或者罚款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本案中,两条恶犬将老人咬伤,应当视为干扰了老人的正常生活。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狗主人应当对老人进行民事赔偿。
2、大型犬证是如何办下来的?
在10月9日的第三期节目中,安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中队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称,涉事的巨型贵宾犬是不予办证的,大型犬应该归公安部门办理。但是在10月11日的第六期节目中,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供了狗证,监管方正是安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中队,而涉事的巨型贵宾犬的证件是以心理辅导犬的名义办下来的。
问题来了,涉事的两只巨型贵宾犬是否真的用于心理辅导?如果不是,巨型贵宾犬本来是无法办证的,是谁将其以心理辅导犬的名义批办的。负责批办狗证的人是否有涉嫌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嫌疑?如果在办理过程中,涉及到金钱交易,又有涉嫌职务犯罪的嫌疑。
3、携带警棍的神秘人是谁?
在10月11日第五期的节目中,老人家属和记者到狗主人的工作单位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名举报,却突然出现几名陌生男子,有人身上还带有警棍。几名陌生男子偷拍老人家属,双方发生冲突。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负责人在现场目睹着这一切。
按照公安机关的通常思维,陌生男子的行为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另外,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见,警棍作为警械的一种,非警务人员不得持有和使用。陌生男子持有警棍的行为至少应当被行政处罚。
老人家属称,看到神秘人是从狗主人的单位出来的,该负责人保证神秘人不是他们单位的职工。视频显示,这几名陌生男子是从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里出来的,如果不是该单位职工或者与该单位有某种联系的人,他们能在一个公职单位进出自如吗?老人家属并不认识几名陌生男子,双方无仇无怨,如果不是受人指使,陌生男子犯得上与老人家属拉扯吗?如果事后查明,是有人指使陌生男子这样做的,指使者也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4、家属为什么没有向法院起诉?
此次事件中,一直没有看到老人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消息,这也是我深感不解之处。老人被狗咬伤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为何一直没有去法院起诉狗主人。诚然,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可能会觉得诉讼过于麻烦。但是,后来老人家属已经委托了律师,律师难道没有建议走法律程序?
而且,《小莉帮忙》节目组很早就介入了,作为一个民生帮扶类节目,《小莉帮忙》节目组也有自己的律师服务团队,难道节目组没有建议家属走法律程序?
有人评论说,受害老人无权无势,狗主人王新刚是公职人员,普通老百姓起诉公职人员能打赢吗?其他案子法官能否做到客观公正暂且不讨论,就本案来说,有现场视频、受伤照片,几乎没有法官敢乱判。
有律师表示,国家正在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去法院起诉会浪费司法资源。照此说法,以后遇事是不是都要借助媒体解决,不用到法院起诉了。要知道,此事经过媒体的十期报道也还没有彻底解决,这样耗费的人力、物力是否要远远大于诉讼所耗费的人力、物力。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并没有质问老人家属或者《小莉帮忙》节目组的意思,他们为了维护公民权利已经做得非常好。只是,如果在媒体报道的同时,能够向法院起诉,此事或许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5、问题为何迟迟得不到解决?
光明日报发文说,比狗咬人更大的问题,无疑是问题为何迟迟得不到合理的解决。这从相关部门与工作人员的一些做法中或许可以找到答案。
监控视频看得清清楚楚,作为公职人员的狗主人王新刚不但矢口否认,反而要起诉受害方诽谤。
记者陪同受害方家属前往王新刚工作单位,却遭遇神秘人随身携带警棍“威胁”,这些神秘人究竟是受谁指使,受到何种处罚,至今未见处理通告。
更让人咋舌的是,看到双方发生冲突,狗主人王新刚工作单位的一位负责人笑着对记者说,“你看,老百姓准备打架了”。小莉回应道,“老百姓打架你这么高兴,满脸笑容”。
当记者与老人家属找到安阳市城市管理局时,相关负责人先称大型犬不属于城管负责、也不会办证,两天后却又称涉事的巨型贵宾犬是心理辅导犬。
新华社发文说,事发后,老人家属拨打了110,去过社区居委会、城市管理局、公安部门、信访局、纪委监察委,也去了王新刚的工作单位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但是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而新华社记者在实地采访中也遭遇了推诿、不接受采访、“躲猫猫”。
很难想象,一起极其简单的民事侵权案件,居然是在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等媒体的监督下才迎来侵权人的赔礼道歉。
不管是狗主人王新刚,还是此起事件中涉及到的其他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对于此起事件的发酵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有人说,老人家属和《小莉帮忙》节目组的行为让此事被全网关注,抹黑了安阳的形象。其实,真正抹黑安阳形象的是气焰嚣张的狗主人,是互相推诿的国家机关,是乐见百姓“打架”的公职人员,是涉嫌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人员。
对于老人家属和《小莉帮忙》节目组,虽然对他们没有及时向法院起诉颇感疑虑与不解,但是他们才是安阳形象的积极维护者,才是公平正义的践行者。
老人一方是幸运的,因为他们遇到了《小莉帮忙》节目组,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党媒的介入可以说是促使狗主人道歉的关键原因。
但是,大多数的普通人并没有那么幸运,很多案件媒体并不会介入,人民日报、新华社更不会关注。
真心希望所有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能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处理每一件事。对你们来说,可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对老百姓来说,却是毕生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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