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重点在于确认犯罪对象是否为假药。如:生产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依照相关法律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相关法律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变质的、被污染的、使用依照相关法律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卓安律师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拨打4000-148-149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