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落实高检院“质量建设年”要求,2022年6月27日下午,西青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西青分局开展同堂培训活动,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周娜主任应邀参加并进行了现场评讲。
此次活动由西青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大鹏主持,西青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孙涛和公安西青分局法制办公室政委田鑫作为主讲人,以“组织卖淫与容留卖淫、介绍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的区分及证明标准”为议题展开培训内容。二位主讲人融合自身丰富经验,从侦查办理组织卖淫案件在实践中遇到的罪名认定入手,以思维导图的形式向参训干警详细讲解了卖淫类案件的定性区分、侦查取证重点难点、案卷装订对司法办案的影响等问题,讲授条理清晰、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干货满满。
随后,我所周娜主任作为评讲人,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从实务角度对此系列罪名做了评析。并提出在当今网络时代,组织卖淫罪与有固定场所、对卖淫人员集中管理的传统卖淫罪相比,出现了卖淫人员分散、无固定场所、成本低、更加隐蔽等新特点,对新时期下办理该类型案件在电子证据提取、固定,规范远程勘验程序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同时,西青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斌作为评讲人,从审判实务出发,提出在侦查检察环节应当重视的具体事项。市检察院教育培训室副主任张瑜对本次活动进行点评总结,强调各院要高度重视同堂培训活动,着眼解决司法实务中存在的认识上的分歧,加强沟通协作,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作为一家只专注于刑事的专业律所,积极参加公检法及行业协会、律所组织的学习互访、研讨交流、业务竞赛、实务培训等活动是我们提升自身实力并用实际行动所一直践行的方式之一。希望我们在与公检法司良好互动的基础上,基于共同的司法理念,提高办案能力,为和平天津做出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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