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在3.8妇女节来临之际,云善律师祝各位“女神”们节日快乐,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
女性在家庭关系中或者两性关系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家暴、骚扰等侵害行为不时发生,致使女性的人身和人格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一旦经历家暴,请记住家暴只有0和无数次,不要因为一时的仁慈而让自己陷入窘境。面对家暴、骚扰等伤害时,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不要让自己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当中,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这样伤害才不会肆无忌惮的继续下去。
笔者在本文中将重点梳理“人身保护令”这一内容,希望各位读者能够对妇女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常识有所了解。
二、人身保护令制度概述
1.定义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指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暴、骚扰等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禁止加害人骚扰、跟踪、接触受害人及其相关亲属,由法院实施相应举措保护受害人人身安全的制度。
人身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 背景
2016年3月1日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确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了独立的民事救济方式。
2023年1月1日所施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扩展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不局限于家庭成员,扩大适用情形。
- 应用
2008年8月6日,我国第一份“人身保护令”由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签发;
2022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由西安市未央法院发出,禁止唐某殴打、威胁谢某,并向双方当事人及社区、派出所送达;
2023年2月27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签发了一份恋爱期间人身安全保护令,它是陕西省首份关于恋爱期间人身安全保护而签发的保护令。
三、申请人身保护令
1.申请情形
(1)已经遭受家庭暴力的;
(2)还没有实际遭受家庭暴力,但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例如: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
- 申请主体
(1)可以由受害人本人提起;
(2)如果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受害人因遭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以下人员或机构可以代为提起:受害人的近亲属、受害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
3.申请形式
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如果书面申请确有困难,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申请书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可能实施家庭暴力的人)、具体的请求事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实施接触、骚扰、跟踪申请人等)。
4.受理法院
申请人可以向受害人居住地、致害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上地址不一致时,可以向以上任何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申请。
5.证据材料
由申请人自行提供立案材料:
(1)伤情照片、病历或医疗机构检查报告;
(2)申请人的亲友、被申请人的亲友或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等知道事情经过的人的证言;
(3)公安机关的接警、出警、询问记录或警察证言;
(4)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社会组织相关记录和证明;
(5)录音、录像、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
(6)被申请人的悔过书、保证书等;
(7)其他能够证明存在家庭暴力或明显的家庭暴力倾向的证据。
申请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取、收集。
6.适用程序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单独立案,无须缴纳诉讼费用,该案件不以申请人提起离婚诉讼等案件为前提。如申请人不想离婚,仍可以单独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7.制作时间、送达
人民法院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后,通常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还应当送达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
8.保护措施内容
根据申请人的请求作出,可以同时包括以下一项或几项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远离申请人的住所、学校、工作单位或者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其他场所;
(4)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5)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9.人身保护令有效期
根据申请人的请求、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等确定,最长6个月。
有效期届满前,申请人已经不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不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可以申请撤销人身安全保护令。情况发生变化,可以申请变更人身安全保护令。
有效期届满后仍需继续对申请人进行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的,可以申请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撤销、变更、延长的主体:申请人。
10.违反人身保护令的后果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训诫,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继续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可能被追究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的,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以谩骂、恐吓等方式侵害申请人的,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侮辱、诽谤罪等。
对人身安全保护令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
《反家庭暴力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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