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分国有资产罪案件中,有些人客观上参与私分国有资产,但在主观上并不明知自己取得的财物是依法不应取得的,这些人认为单位发放的财物是合法的。而在贪污犯罪案件中,所有的犯罪行为人对他们采取不正当手段侵吞公共财产都是明知的,是在共同的犯意支配下实施了共同贪污行为。
法律分析
私分公款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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