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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业已经饱和,现在入行还有机会吗?

2024-12-18 11:09:26   261次查看

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最近,朋友圈和自媒体上频繁出现一种说法:律师行业已经饱和。

毕竟,目前中国的律师数量已达75万人,从2017年至今,短短7年间翻了一番。2017年之前,中国的律师大约有35万人,而现在已增至70万人,甚至可能更多。预计到明年,律师人数将达到75万。

然而,中国的案件数量,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并没有如此大幅度的增长。虽然案件数量有所增加,但绝对没有翻倍。尤其是刑事案件,由于认罪认罚、法律援助和刑事辩护全覆盖这三项政策的实施,真正委托律师的刑事案件少之又少。

在这种情况下,案件数量并未显著增加,但律师数量却翻倍增长,因此得出结论:现在进入律师行业相对困难,可能没有出头之日。因此,许多人开始告诫年轻律师,不要再进入这个行业,因为红利期已过,再进入可能会更加艰难。

那么,持这种观点的人究竟是什么心态呢?

不过有人可能不这么认为,持有上述观点的不过是在劝阻其他人进入这个行业,不要。这个行业依然充满前景。尽管存在各种问题,但许多律师依然过得相当滋润,因为每年都有案件,收费也相对可观。每年都有成功的案例出现。

 

如果让那些在行业中取得成功的人来说,他们会认为这个行业是有前途的,肯定可以做得很好。因此,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那些总是说这个行业不好的人,或许是因为他们在这个行业中表现不佳,所以劝别人不要再进入,以自己的失败为参照。他们认为自己做得不好,其他人可能也不会做得特别好。然而,事实上,他们并不能代表全部,因为有人做得比他们要好。

我个人认为,如果想确定这个行业能否做好、能否继续下去,我们应该向那些在行业中取得成功的人学习,看看他们是如何在这个行业中崭露头角的。根据这种情况来判断这个行业是否值得继续从事,以及还能持续多久。任何行业都有成功者和失败者,我们不能总是被失败者的心态吓退。应该关注那些成功的人,向他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努力超越他们,至少不能比他们差。

一旦有了这种心态,并找到了成功的方法,只要坚持下去,就一定可以取得成功。在刑事案件领域,尽管全国范围内的案件数量相对较少,但无论是在北京、上海,还是在一些三四五线城市,总有一些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表现出色,案件质量高,每年都有成功的案例。他们的收费在当地也相当可观,至少生活无忧。那么,他们是如何做到的呢?

我个人认为,成功的关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为自己贴上标签,明确自己专注于刑事案件,舍弃一些民事案件,专注于刑事领域。其次,必须下功夫提升自己的刑事辩护技能,确保自己有能力处理好刑事案件,不辜负客户的期望。第三,要坚持不懈,就像挖井一样,如果浅尝辄止,永远挖不出水,但如果在一个行业坚持三五年,肯定能挖出金子。

最后,不要妄自菲薄,也不要盲目听从他人的建议,尤其是那些不成功者的建议。应该倾听那些成功人士的意见,因为有时候,成功才是成功之母。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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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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