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是否相同?
1587次播放 2021-10-21
,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本罪的前身是公司、企业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
但值得注意的是挪用资金罪不属于职务犯罪,职务犯罪的概念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由此概念我们可以看出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构成要件是特殊主体,也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犯挪用资金罪的属于职务犯罪。